BF——2016——0203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合同编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一〇六年六月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代理人(姓名):民族:住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住所:代表人:联系电话:施工负责人:联系电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
1工程施工地点:1
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1
3工程户型:1
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工程报价单》(附件三)和施工图纸
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种方式:(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附件二)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供应其余部分材料(附件一、二)
(3)乙方只包工
6工程期限50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7工程款和报价单(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金额大写:(2)《工程报价单》(附件三)应当参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上一年度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由双方本着优质优价原则约定
第二条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制,甲方应当与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职称、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内容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3
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1)甲方自行设计的,应当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应当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开工三日前,甲方应当协助提供施工地点的原结构、水路、电路施工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