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协议书工程名称:XX高速公路绿化项目发包方:江苏新海连发展有限公司承包方:签订时间:2010年2月1日竣工日期:2010年4月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工程项目一、工程名称:XX高速公路绿化项目二、工程地点:连云港开发区三、工程编号:LYGK201001004项目主管单位:江苏新海连发展有限公司四、承包范围和内容:东方之珠围墙外绿化工程施工,浦檀路绿化工程、郑州路、重庆路绿化工程施工,金桥路绿化工程、佟圩路绿化工程施工等
五、工程造价:中标价大写:一、发包方1.2月3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2月5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电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
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订后3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本合同签订后5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2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座标控制点)2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2天内分送有关单位,3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1份
二、承包方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三、工程期限1.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70天(日历天),自2010年2月1日开工至2010年4月9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2.开工前3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