棠下工业园生活配套区物业管理定期考核细则及评分表考核人:被考核人:xxxx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依据《xxxx管理合同》(下称《物业管理理及商业出租管理合同》)中“物业服务内容与质量”的相关条款及第二章第五款第6条的约定,现制定以下物业管理定期考核细则及评分表供考核双方执行遵守
一、考核目的规范区内物业管理服务行为,遵循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经济规律,确保xxx生活配套区的物业管理质量
二、考核周期一年考核两次
每年7月对上半年1至6月的物业管理情况进行考核,次年1月对去年下半年7至12月情况进行考核,直至《物业管理及商业出租管理合同》期满终止
三、考核小组成员考核小组由考核人与被考核人共同派员组成,其中考核人指派2-3人,被考核人指派1-2人
四、考核规则1、评分表分为“基础管理”、“房屋、道路外观及养1/9护”、“共用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等共9项评分项目,每个项目根据所列标准分别得出项目评分,将所有项目评分相加得出总评分,评分表满分为100分
2、考评时考核人与被考核人各填写一份评分表,其中考核人的评分权重系数为0
8,被考核人的评分权重系数为0
2,两份评分表的分数经加权后得出最终评分值,60分为及格
100分为满分
3、考核不合格的给予口头警告,并立刻进行整改,整改时间为期一个月,整改后考核仍不合格的给予黄牌警告,并立刻进行第二次整改,整改时间为期15天,整改后考核仍不合格的则给予红牌处分,并立即终止《物业管理及商业出租管理合同》
4、对于考核虽合格但仍存在较多不足需要改进的,考核人根据实际情况对被考核人提出书面改进要求,在下一次考核中对改进的情况进行回看评审
对于未能达到改进要求的,每一项要在评分表总分值基础上倒扣3分,若评审完毕后的最终分值不及格则参考“四考核规则”第3条规定执行(达到改进要求的不另外加分)
5、根据《物业管理理及商业出租管理合同》的约定,被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