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书甲方(转让方):,身份证号码:乙方(受让方):,身份证号码:甲方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甲方持有公司%股权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甲方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给乙方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公司基本情况惠州市有限公司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为:,组织机构代码证为:,注册地为:,注册资本为:
二、股东基本情况甲方持有公司%股权
三、股权转让标的及价款的支付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
2、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权构成及占股比例为:乙方持有公司%的股权;XXX持有公司%的股权;XXX持有公司%的股权
3、甲、乙双方在对公司的债权、债务、经营等情况作了充分的了解,对受让股权后的法律责任清楚、明了,一致同意公司股权总值为人民币元整(¥元)
乙方同意所受让股份比例计付对价给甲方
四、公司的债权、债务1、甲、乙双方约定,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甲方即成为公司的股东
2、公司在工商登记部门进行股权转让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公司的原法定代表人(即公司原股东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如因公司在工商登记部门进行股权转让变更前的债权、债务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
五、不可抗力任何一股东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股东,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六、争议的解决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各股东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股东均有权向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