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圣康世纪投资控股(北京)有限公司财务顾问协议签约地点:北京市
朝阳区签署日期:二〇一六年【】月【】日财务顾问协议本协议由以下三方于2016年月日共同签署于北京市朝阳区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移动电话:乙方:圣康世纪投资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华南路11号商通大厦8层法定代表人:吴新杰联系人:移动电话:丙方(实际控制人):身份证号码:住所:移动电话:鉴于:1、甲方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甲方就甲方拟进行的股权/债权融资,并购重组等资本运作事宜,愿意委托乙方协助甲方进行,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上述委托
2、乙方为一家专业提供财务咨询融资服务的公司,同意利用其在金融领域的资源和经验向甲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3、丙方为甲方及其旗下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意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股权/债权融资,并购重组等资本运作事宜,并同意本协议约定的财务顾问费用事宜
4、甲乙丙三方通过前期沟通已建立了互相信任的良好合作基础
据此,三方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公平、互利、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事宜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财务顾问服务内容1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担任唯一的财务顾问,委托期限为:6个月,委托期限结束后,各方仍然就相关事项磋商,且未启动终止合作的相关程序的,视为合作期限自动延期6个月
就甲方本次融资项目提供顾问服务,乙方接受委托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1
1为甲方引进股权/债权投资的资金方
具体投资条件乙方协助甲方与投资方协商确定
2为甲方推荐有意对甲方进行并购重组的上市公司,协助收购方案的确定,并且有权参加定增的出资
3为甲方提供辅导、咨询服务和交易方案的设计,协助甲方开展融资路演等活动
4凡是由乙方为甲方推荐的投资方包括上市公司,如在自本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