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工程运输合同工程名称:土石方运输工程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深圳市龙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承包人就本工程土石方运输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坪山区坪环管网项目工程2、工程地点:坪山区坪环社区3、土石方外运总量:二、工程承包内容按照本工程现有地面情况及设计图纸要求的开挖要求,以及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的指令(包括增加或减少工程量)的工作内容
完成下列具体工作:1、配合完成甲方整个项目工程的工程泥土、基坑边内土方的外运等工作;2、车辆的清理及运输范围内的清洁等
三、工程承包方式1、工程承包方式:本合同工程实行固定综合单价包干方式(合同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土石方运输费、余泥渣土弃土费、施工现场和工地出入口余泥渣土清理费、施工人员和泥头车辆的保险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管理费、利润以及政策性规定变化因素等合同明确或必然包括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等所应有的费用)
四、承包价格及暂定合同总价1、承包综合单价:前四后八土方车每车1000元2、暂定工程量:10000
00m3;3、暂定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壹佰零贰万圆整(小写):¥1020000
00元,4、暂定合同总价不作为本工程的最终的结算总价,最终结算总价以实际发生工程量×合同综合单价
五、付款方式1、本工程甲方不向乙方支付预付款
2、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乙方应在每月25日前向甲方申报工程进度款,经甲方代表审核确认后在次月5日前向乙方支付已完成工程造价的80%作为工程进度款(纳入进度款申报的工程量应经甲方工程师验收合格的)
3、土石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办理完竣工结算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结算总价的90%,余款10%在基坑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