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建筑(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质量检测合同委托方(甲方)合同编号:受托方(乙方)合同编号:委托方(甲方):广东联晟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受托方(乙方):广州通信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七研究所)1智能建筑(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质量检测合同广东联晟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委托【广州通信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七研究所)】(以下简称“乙方”)进行清远凯景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下称“本项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本着互相合作的精神,并结合该工程的具体情况,签署本合同
一、合作内容(一)合作事项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依据国家规范对清远凯景中央首座光纤到户工程开展质量检测服务工作,接受甲方对检测工作的管理,为甲方提供符合国家规范和合同要求的检测报告
(二)工期1
工程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该工期不因任何原因和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如休息日、公众假期、雨季影响、停水、停电、材料订货、与各承包商之间的配合时间、与各分部分项及施工工序之间的交叉配合时间等)延长
开工日期暂定为2016年9月26日,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如果实际开工日期有变,以甲方的书面开工通知单为准
工1智能建筑(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质量检测合同程竣工日期定为2016年10月25日,以乙方移交《清远凯景中央首座光纤到户(FTTH)项目光纤检测报告》(下称“检测报告”,一式五份)及相关文件、通过甲方及广东省通信管理局清远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验收为准
(三)检测依据及内容1
检测依据:《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847-2012、《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50846-2012
检测内容: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检测(具体检测项目及数量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