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芝镇小学中、高级职务教师聘后管理考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为加强我镇小学(幼儿园)中级以上教师职务的聘后管理,激励教师努力进取,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的提高,根据《石狮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高级职务教师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狮教人〔2013〕75号)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祥芝镇小学中、高级职务教师聘后管理考评实施细则》,自2013年秋季开始施行
一、基本要求及评分标准(一)师德表现(30分)必须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
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和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水平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一票否决”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师德考核不合格:1
反对和抵制党的基本路线,犯有政治立场错误,或在课堂上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上的误导的;2
对本职工作不负责任,旷工、旷课,玩忽职守,教学马虎,敷衍塞责,屡教不改,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3
对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不关心,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后果的;违反《泉州市教育局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搞有偿家教、有偿托管等经查实的;私自乱收费,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向学生推荐商品,损坏教师职业形象的;4
组织纪律性和集体观念差,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或不接受学校安排的教学、教研工作和指导培养青年教师的任务,纪律松懈的;5
受到党政纪处分的
评定方式:学校民主考核评议以师德为主要内容,参照考核标准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条文,校委会成员对每位教师进行民主评议,列优良、合格、不合格三项,优良等级评定分值为25-30分,合格等级评定分值为20-25分,凡经校委会成员评定为不合格,则该项一票否决
(二)基本专业要求(60分)1、教学基本工作(20分)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工作(以课程表为准)
按学校同学科平均课时数作为学科教师的基本教学工作量,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