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雨篷制造安装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址:二、承包方式1、承包范围:乙方采取全包方式一次性包定**钢结构玻璃雨棚工程的人工、材料、质量、工期、安全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损耗、报税费、包验收合格等
三、合同价款及计价方式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暂定总价的方式确定,固定综合单价元/㎡,工程量约㎡,暂定合同总价为元(大写:贰拾肆万元整)
2、实际工程量只按车库入口顶和人行坡道顶玻璃面积计算,侧面面积不计入工程量
3、本合同价为暂定价
竣工后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结算的工程量由双方现场测量及竣工图纸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工程量
4、固定综合单价风险范围:本合同综合单价中包含材料、预埋件、人工、制作安装、运输、水电、油漆、验收检测、成品保护、维修、税费等一切不可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结算时固定综合单价均不调整
5、安装与土建需要配合的,由甲方负责协调,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合同工期1、开工日期:本工程工期以甲方书面确认的日期为准
2、竣工日期:2012年11月中旬3、施工中如遇下列情况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报建设单位批准后,工期相应顺延
(1)重大设计变更;(2)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连续停工超过8小时;(3)不可抗力及特殊风险;14、发生上述情况,乙方应在三天内就延误的情况、内容,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二天内报建设单位,并按工程合同条款的规定督促建设单位在收到报告后五天内予以确认
5、本合同签定后,乙方进场施工的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必须在三天内进场施工
五、工程质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