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工作规程(试行)第一条根据《自治区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方案[2019]65号精神,为落实《库尔勒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完善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制度,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
第三条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大小等,将工程细化分为5种类型:(一)一般社会投资项目
(二)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项目
(三)政府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工程类项目
(四)社会投资小型工程项目
(五)带方案出让的社会投资项目
其中带方案出让的社会投资项目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阶段合并办理
条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协办部门包括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2市园林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等部门
审批主流程有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本阶段并联审批事项包括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风景名胜区内建设活动审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人防设计条件的确认等施工许可阶段完成之前可并行办理的其他审批事项
第五条并联审批牵头部门职责:(一)负责指导阶段内单一窗口受理、分发阶段内审批事项的申报资料,协调审批申报的受理,制定本阶段各审批事项办事指南与一张表单,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实现审批事项内部流转、信息共享
(二)落实阶段内审批事项的协调和会审制度,督促出具初步审查意见,组织审批会审,协调阶段内各部门的审批审查工作
第六条参与并联审批的相关部门职责:(一)按照牵头单位的要求,梳理各审批阶段内审批事项、审批要件及开展公共服务事项,向社会公开审批过程中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
(二)严格按承诺时限进行审查,规定时间未回复则视为无意见或无需办理,及时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