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五千年文化园”旅游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施字第号广西华夏五千年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编制甲方(发包方):广西华夏五千年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乙方(承包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将《华夏五千年文化园》旅游项目的部分土石方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经甲乙双方的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为维护各方的权益与明确各方的责任,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华夏五千年文化园二、工程地点:南宁市邕宁区新江镇英雄水库周边区域三、工程施工内容:土石方开挖、运输、场地平整、自然压实
四、、工程量:立方米,工程价款约元人民币,以实际结算为准
五、工程质量:合格六、工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天
(如遇到雨天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工期顺延)七、开工时间:暂定于年月日(以甲方开出进场通知书为准)八、取费标准及计量方法:土方按每立方米元计费,石方按每立方米元计费,如运程超过1
5公里,按每公里元/立方米加价;计量方法采用人工测量或卫星定位法
(如需爆破的,材料由甲方负责提供,费用按市场价由乙方支付)九、付款方式和结算:乙方机械进场五个工作日,甲方按每台勾机3000元,运输车辆按每辆500元向乙方支付进场费
每5天结算一次,按实际完成工程量85%结算
第二次结算时把剩余15%结清,依次类推,乙方完成所有工程量后,甲方在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结清所有工程款
十、甲、乙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1)在乙方机械进场前五天,甲方负责做好技术交底工作,把施工场地所有图纸及地下设施相关资料提供给乙方
(2)负责协调周边群众的关系,以保障乙方能顺利施工直至完成所有工程
(3)负责安排乙方施工人员的住宿,费用由乙方自理
(4)负责水电到位,乙方所有水电费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责任:(1)负责组织机械和施工人员进场施工
(2)按时完成所有工程
(3)与周边群众搞好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