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规划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暂行规定为了更好地开展城市规划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增加师生间的融合度,特制订本规定
一、师生互选原则(1)师生双向选择原则
要求教师与毕业生的兴趣相结合,教师和学生均有选择学生和指导老师的同等权力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师生互选的过程公开透明,教师和学生均有权力介入和参与其中(兼顾到工作效率,需要直接参与师生互选工作的老师可以提前向教务员提出申请,便可直接参与师生互选;学生则采用学生代表的形式,参与师生互选)
(3)限额原则
每位教师最多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学生为2名学生(含2名)
二、选择导师程序为体现上述师生互选原则,组成由教师和学生共同构成的师生互选小组(教师均可参与,学生则委派学生代表参与指导老师选择)具体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的互选工作
师生互选遵循按照程序:(1)环节1:学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导师申请表”,依序选择1-3名老师作为指导老师意愿
如果仅选择1名老师作为指导老师,且未被其有意向的老师选择,则直接进入环节4
(2)环节2:依据学生志愿,老师选择学生,但不得超过限额中的2名指导学生
(3)环节3:在环节2中,未被选中的学生根据二、三志愿进行分配指导教师
志愿集中时,将采用学生代表抽签的方式决定其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老师(在环节2中,名额已满的老师,将不进入环节3)
学生代表,由班级学生自行推荐
(4)环节4:仍有学生未被老师选择,继续采用学生代表抽签的方式决定其指导老师
对环节1中,如果仅选择1名老师作为指导老师,且未被其有意向的老师选择的学生,则由师生互选小组指定其指导老师
1三、毕业论文(设计)主要时间节点安排(1)第九学期结束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师生互选工作
(2)第十学期开学一周内,在学生和指导老师协商后,确定毕业论文题目;开展毕业设计的,由指导老师提出毕业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