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以下称甲方):贵州意盛达智能工程有限公司承包方(以下称乙方):贵州锦尚建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一、工程名称:信安林业综合管理业务用房工程项目二、工程地点:贵阳市花溪区清溪路欣盛楠苑交叉口西南角三、工程内容:本工程建筑总面积为121
66㎡,结构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二层,97
78㎡,层高2
9m,建筑高度为8m
四、承包形式:总承包第二条工程期限一、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开工日期:2017年2月2日竣工日期:2017年4月2日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1、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停水停电2天以上;2、因台风暴雨飓风等不可抗力的因素;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误工期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迟的,不得请求顺延工期
第三条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双方同意按下述第一种方式支付本合同价款,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正式发票
第一种方式:本合同实行固定总价,经甲乙双方核定按本工程合同包干价为321500元人民币(大写:叁拾贰万壹仟伍佰元整)
任何政策性因素和市场因素均不调整包干价
1、本合同签订后2日内,甲方支付贰拾万元工程款;2、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壹拾万壹仟伍佰元工程款;3、余款贰万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第二种方式:本合同实行按实结算,双方使用晨曦软件,依据最新现行定额计价规范和施工期(或材料定购期)的信息价(信息价不明确的以甲方确认材料价为准)进行计算,计算后的总价下浮/%作为本合同的结算价款
1、甲方于/支付/元;2、乙方施工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