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工艺装置布置设计规范SH3011-20114管廊的布置4
1管廊的形式和位置4
1管廊的形式宜根据设备平面布置的要求,按下列原则确定;a)设备较少的装置可采用一端式或直通式管廊;b)设备较多的装置可根据需要采用“L”型、“T”型或“Π”型等形式的管廊;c)联合装置可采用主管廊和支管廊组合的结构形式
2装置内管廊按结构形式可分为独立式和纵梁式;按材料可分为混凝土管廊、钢管管廊和组合管廊
3管廊在装置中应处于能联系主要设备的位置
4管廊应布置在装置的适中位置,宜平行于装置的长边
5管廊的布置应缩短管廊的长度,且有效利用管廊空间
6管廊的布置应满足道路和消防的需要,以及地下管道、电缆沟、建筑物、构筑物等的间距要求,并应避开设备的检修场地
2管廊的布置要求4
1管廊上方可布置空气冷却器(以下简称“空冷器”),下方可布置泵(或泵房)、换热器或其他小型设备,但应符合本规范第5
2管廊下作为消防通道时,管廊至地面的最小净高不应小于4
3管廊可以布置成单层或多层,最下一层的净空应按管廊下设备高度、设备连接管道的高度和操作、检修通道要求的高度确定
4当管廊有桁架时,管廊的净高应按桁架底高计算
5管廊的宽度应符合下列要求:a)管道的数量、管径及其间距:b)架空敷设的仪表电缆和电气电缆的槽架所需的宽度;c)预留管道所需的宽度;d)管廊上布置空冷器时,空冷器构架支柱的尺寸;e)管廊下布置泵时,泵底盘尺寸及泵所需要操作和检验通道的宽度
6管廊的柱距应满足大多数管道的跨距要求,宜为6m~9m
7多层管廊的层间距应根据管径大小和管廊结构确定,上下层间距宜为1
4m;对于大型装置上下层间距可为2
当管廊改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