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责任承诺书工程名称:建设规模:结构类型:建设地点:12说明1、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督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落实参建各方质量责任,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河北省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意见》等规定,制定《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责任承诺书》
2、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参与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及其质量责任人员,在办理施工许可前分别签署本承诺书
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和质量责任人在与工程使用方订立合同后,签署本承诺书
建设单位依法直接分包的桩基、钢结构、建筑幕墙、门窗、外墙外保温等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单独签署承诺书,施工总包企业分包的不再单独签署,施工总包单位及其质量责任人员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各填报单位对签署的承诺书真实性负责
3、若同一标段内的某项建设内容由两个或以上单位共同参与完成的,参与单位均须签署本承诺书
4、施工过程中需变更的质量责任人员,要按规定程序履行变更手续,并在本承诺书中明确记录
5、本承诺书一式三份,由建设单位负责保管
工程竣工后,一份建设单位留存,一份由工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留存,一份与工程技术档案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
6、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参建各方责任单位及其质量责任人员应严格按照本承诺书内容认真履行职责,并接受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23建设单位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本单位及该工程主要责任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并依法承担终身质量责任:(一)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并将工程质量作为择优选择承建企业的重要内容
(二)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