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科“三重一大”制度),现结合本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一)重大事项决策凡涉及本中心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工作人员切身利益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1
上级有关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和落实;2
中心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3
整体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的确定;4
财务年度预算调整;5
涉及本单位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定;6
工资、待遇、医保等涉及全体工作人员的事项;7
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8
中心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重要人事任免1
中层以上干部的任免;事项集体决策制度2
后备干部推荐、选拔;3
领导班子工作分工
(三)重要项目安排1
大宗办公物资及设备采购等;2
上级批准的重大或集体考察学习活动项目经费支出;(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财政有关文件执行;二、集体决策的机制和程序(一)集体决策的机制和程序对重大问题,通过党组会,党组扩大会,班子成员会讨论决定
以上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会议主持人确定,可以邀请有关科室的负责同志在讨论相关议题时列席会议
(二)民主决策程序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凡属“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决策之前,要经过必要分析,进行讨论并做好记录,采取民主集中的原则,做出决策
三、集体决策机构议事规则(一)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二)通过党组会,党组扩大会,班子成员会议如有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出席人数需达到应出席人数的2/3,会议方可举行
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