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上海市园林植物栽植技术规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三章栽植前的准备工作第一节施工依据第二节栽植材料的质量要求第三节土壤准备第四章栽植第一节乔木和灌木的栽植第二节大树移植第三节草坪、花卉栽植第五章验收附录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提高上海市绿化栽植质量,充分发挥绿化功能,特制定本技术规程
0.2条本规程系根据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上海市古树名木管理规定》、参照一九八二年建设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内容而制定
第1.0.3条本规程适用于本市区、县公共绿地及专用绿地
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风景名胜区绿地,均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2.0.1条凡列为工程的栽植工作应具备与工程有关的各项批准文件
第2.0.2条综合工程中的栽植工作,应在主体工程、地下管线及道路工程等完成后进行
3条绿化栽植应在栽植季节进行
综合工程的主体工程如在非栽植季节完工,栽植工作应在随后的第一个栽植季节内完成
第2.0.4条成活率和保存率一、在栽植季节内栽植树木,凡是由本地区移植的苗木,其成活率应大于95%,由外地移植的苗木,其成活率应大于90%
因特殊原因在非栽植季节栽植树木,成活率可另行议定
二、栽植一年以上的树木保存率应大于98%
三、计算成活率和保存率时,不包括因人为机械损伤,各种污染以及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所造成死亡的树木
第2.0.5条树木与架空线、地下管线以及建筑物等应保持下列距离
一、树木与架空线的距离1.电线电压380伏,树枝至电线的水平距离及垂直距离均不小于1
电线电压3300伏至loooo伏,树枝至电线的水平距离及垂直距离均不小于3.00m
二、树木与地下管线的间距1.乔木中心与各种地下管线边缘的间距均不小于0
2.灌木边缘与各种地下管线边缘的间距均不于0
注:各种管线指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