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地点:合同编号:委托方:承接方:签订日期:说明一、凡在上海地区承担建设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统一使用本合同
二、填写本合同时,必须使用正楷,字迹工整清晰,填写内容准确齐全
三、本合同由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印制,任何单位不得翻印
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国家及上海市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监制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建设委员会-1-/13第二条本合同工程设计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投资、设计内客及标准:.工程项.目的名称:.工程项目的地点:.工程项目的规模:.工程特征及附注说明:.工程项目的投资总额:.工程项目的设计内容及标准: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时间备注-2-/13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序号设计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时间备注-3-/13第五条设计费用及支付方法.甲方应支付本合同项目的估算设计费为元
.支付方法为:..本合同生效后七日内,甲方应向乙方预付估算设计费总额的%,计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乙方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后七日内,甲方应即再支付估算设计费总额的%,计元
(不合定金)..乙方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后七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按设计概算结清全部工程设计费
.收费说明:..取费计算标准:..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或本市规定的设计收费标准调整时,设计收费额应按新标准由甲乙双方重新核定,并按核定后的设计收费额进行结算
第六条双方责任.甲方责任-4-/13..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甲方提交上述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