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金虎便利连锁有限公司加盟合同甲方:山西金虎便利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五龙口街549号
乙方:地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同的订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列》以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
第二条:鉴于甲方为提高便民服务水平,保障新鲜产品的供应,确保金虎产品的合理定价,拓展便利店的市场
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出《山西金虎便利连锁有限公司特许加盟连锁体系》计划
第三条:鉴于乙方受邀加入《山西金虎便利连锁有限公司特许加盟连锁体系》计划,成为《山西金虎便利连锁有限公司特许加盟连锁体系》的成员,在甲方整体策划并提供经营指导的前提下,独立开办特许经营店,使之成为金虎便利连锁店的合法特许经营者
第四条:满足人们生活节奏日益加快的需求,提高金虎产品的销售与服务水平,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树立金虎品牌的良好形象是此协议的精神所在
第五条: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本着充分友好协商的精神签订本合同,让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合同宗旨第一条订立本合同旨在双方共同遵守山西金虎便利连锁有限公司特许加盟之规则
第二条订立本合同的目的在于乙方加入甲方推行《山西金虎便利连锁有限公司特许加盟连锁体系》计划后,确保乙方商品供应情况,服务水平及销售定价
第三条订立本合同并不表示甲方任命乙方担任甲方或甲方有关企业的代理商,代理人或受雇人
甲乙双方为各自独立的经济实体,各自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也不得代表甲方或甲方有关企业以甲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第四条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令法规以从事本特许加盟事业
第五条本合同所涉及的附件合同,附件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六条为了更加规范和完善本特许加盟事业和经营运作,甲方根据实际运作情况可随时追加《山西金虎便利连锁有限公司特许连锁加盟合同书》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