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部门品管部*****电子有限公司电镀件外观检验规范文件编号******1密级2版本A/0页数共5页第1页日期2010
目的:明确了电镀部件的电镀验收准则,对来料及成品外观检验提供作业方法指导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所有金属电镀部件的检验,生产外观检验时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工作职责:IQC检验员负责按照本规范对相关来料外观进行检验,FQC检验员参照本规范进行外观检验,品质部主管负责监督执行
外观缺陷检查条件4
1距离:目视距离一般30~40cm左右;4
2角度:15-90度范围旋转;4
3照明:40W日光灯下;4
4视力要求:视力1
0以上,弱视和色肓者不宜进行外观检验
产品缺陷定义5
1致命缺陷(criticaldefect)可能导致危及生命或造成非安全状态的缺陷,或可能损坏重要的最终产品的基本功能的缺陷(产品的极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质量特性极严重不符合规定)
2严重缺陷(majoydefect)不构成致命缺陷,但可能导致功能失误或降低原有使用功能的缺陷(产品的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质量特性严重不符合规定)
3轻微缺陷(minordefect)对产品的使用性能没有影响或只有轻微影响的缺陷(产品的一般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质量特性轻微不符合规定)
其它规定:针对有弹性要求的PIN针、MDC-103、MDC-10-001铜壳若电镀不良第一次可以进行重镀,第二次报废(清洗除外),以防止PIN针弹性失效及铜壳折弯处断裂
表面分区区域特性范围重要程度A面主要外露面指产品的正面,即产品安装后最容易看到的部位
极重要B面次要外露面指产品的侧面、向下外露面、边位、角位、接合位、内弯曲位
重要C面不易看到的面指产品安装后的隐藏位、遮盖位
缺陷分类表项目要求判定基准缺陷类别CRMAMI色泽电镀颜色与样品一致颜色错误,不可接受√与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