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险与风险:1保险:广义的保险是指为了偿付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以充分的物质准备来保障社会稳定,建立专门用途的后备基金的一种经济活动方式,包括社会保险、商业保险、与合作保险
狭义的保险特指商业保险,即保险人通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将收取的保险费集中起来,建立保险基金,用于对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被保险人进行补偿,或对人身伤亡或失去工作能力的被保险人给予保险金的活动
以此,商法上的保险即商业保险,其性质为商行为的一种
2风险,可保风险:是指某种事件发生的不确定性,后者是指可能引起损失且不确定发生的风险才能成为可保风险
2保险的特征:a保险的自愿性,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达到意思表示一致的保险行为建立在当事人意思自治基础之上
b保险的有偿性,作为商行为之对价,保险人提供保险,以投保人支付或承诺支付保险费为前提
C保险的双向性,所谓双向,是指双方在法律上互为权利义务关系
保险是保险人与投保人双方约定的法律行为
d保险的损益性,所谓损益是指利润与亏损并存
e保险金支付的附条件性和附期限性
f保险功能的互助性
3保险的构成要件:a特定风险的存在,是其基本的条件
可保风险的条件(1)风险必须是纯粹风险(2)风险必须具有不确定性包含三层含义,风险发生与否不确定,风险发生时间不确定,风险发生原因和结果不确定,(3)风险必须有导致重大损失的可能
(5)风险不能使大多数的保险对象同时遭受损失,即分散性(6)风险必须具有现实的可测性b众人协力,必须以多人的互助共济为基础
C填补损失4保险的功能:分散风险,补偿损失,派生功能;积蓄资金,管理危险5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区别:a性质不同(商品关系,自愿性,盈利性)b适用范围不同(范围是否由法律规定)c:保险基金来源不同(政府,单位,个人)d保险金确定方法不同(协商,贡献及需要)e保障作用不同(损失补偿,福利性)f运作机构不同(企业,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