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建设-经营-移交(BOT)协议甲方:乙方:签约地点:签约日期:年月日****************总面积为*亩,位于********************************区内(详细位置见附图);工程投资总额为******万元,估计项目建设工期为个月。经__________(如下简称甲方)和**********************(如下简称乙方)友好充足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省有关法律法规及**市人民政府有关基础设施项目规划建设的有关规定,到达协议如下:第一条、本协议由甲方和乙方于年月日在山东省滨州市签订。第二条、**********************工程项目采用投资建设-经营-移交模式(即BOT方式)进行投资建设,乙方对该项目投资经营期限为**年,在协议生效之日起**年之后(即20**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经营期满之日的第二天),乙方将该项目用地及该土地上的建筑物、绿地等各项不动产免费移交给甲方所有。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负责本项目的立项审批、地质勘测以及动拆迁等前期工作,保证本项目已按法律法规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完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二、积极协助乙方获得多种项目建设经营所需的执照、许可和核准;三、保证本协议项下乙方(即乙方)权利的实现;四、对项目的建设状况、工期进度等进行现场抽查、检查、理解、监督等活动,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前述活动。甲方应有权随时监测建设工程的实行并在不干扰工程进展的状况下进行合适的检查。此种监测和检查的一切费用均应由甲方承担。甲方拟进行的任何检查应提前告知乙方。乙方配合甲方进入现场,以使甲方得以对建设工程进行监测和检查;甲方对质量控制的检查原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工程质量原则”;五、甲方有权规定乙方提交投资控制计划、工期、质量控制措施等工作范围内的专题汇报;六、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协调项目所在地与工程有关的职权部门的关系并从职权部门获得同意;七、甲方有义务提供竣工文献所需的有关建设程序的法律文献及多种政府批文;八、甲方负责项目实行中其他配套设施如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广电、亮化、绿化、交通信号等项目的立项、投资、规划、设计、施工、安全、质量、进度、恢复、清理等工作的协调,事先要与乙方进行商榷,协助乙方一次性办理完毕与本项目有关的审批手续及办理有关的行政收费;九、甲方应保证使乙方为建设、移交项目所需的所有公用设施及服务,包括电、水和通讯,能获得同等条件下的公平价格。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一、乙方全面负责本项目建设经营的所有资金的筹措;二、乙方要编制项目进程表并由甲方考核;三、乙方不得将土地进行转卖;四、乙方有权按照法定程序获得土地使用权,并依法从事开发活动。其开发活动应当符合滨州市都市规划的规定,并依法经有关部门同意;五、应按照规划设计、施工设计规范规定施工,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六、乙方应根据本项目协议规定负责本协议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的建设,并承担建设工程的费用和风险;七、乙方从工程动工日期起至该工程办理移交手续的日期为止,对该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负责,对工程资产的完整性负责;八、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原则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安所有门依法实行的监督检查,采用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九、建设经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甲方及职能部门汇报;十、假如在本项目协议生效日后来,合用于本项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了对乙方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变动,乙方可书面申请调整本协议的有关条件。甲方应当采用对应措施,以使乙方处在与其变动前所处的经济地位和协议权益相称的地位;第六条、在下列状况下,甲方可终止本协议:一、因乙方违约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二、乙方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已终止项目投资建设经营并且不打算重新开始;三、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实行;第七条、在下列状况下,乙方可终止本协议:一、甲方不能按协议约定的期限将土地通过合法手续贯彻到乙方企业名下;二、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乙方无法进行项目实行;三、因甲方违约或第三方的原因影响项目的建设和经营,使乙方无法正常履行本协议。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