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煤灰采购协议协议编号:甲方:路桥工程有限企业乙方:甲方因工程需要,需进场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数量:乙方向甲方供应的,单价为元/吨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及所需数量及时告知乙方(包括书面形式、电话记录、传真等),乙方应满足甲方施工规定,双方结算时,按验收票据为准
二、质量规定及技术原则:乙方供应的材料质量应满足当地业主、总监办对材料质量的规定,《公路施工技术规范》及有关公路建设的规定
三、供货日期:乙方供货时间为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
四、价款及费用:此协议规定的的单价为元/吨,乙方提供甲方等额机打正规白灰发票
五、交货地点、方式:甲方自运
六、验收方式:1、甲乙双方根据公路工程质量技术原则,共同对材料质量进行验收,如材料质量确实无法满足既有公路施工质量规定(以工地试验室检测数据为准),甲方有权力拒绝接受并不负任何责任,乙方应在两日内无条件退还甲方给乙方预付的白灰款
2、甲乙双方验收方式:检斤
七、结算方式:甲方预付乙方的白灰款,经甲方验收检斤后结算,两日内多退少补
八、双方约定及违约责任:1、协议签字后生效,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材料用量
2、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单价,不得随意提价及降价
3、乙方按约定期间提供白灰,如不按约定期间提供白灰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并且乙方向甲方支付协议总价的5%违约金
4、乙方因白灰质量问题,甲方拒收后,乙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无条件退还甲方预付的白灰款,如乙方不按约定的时间退还甲方预付的白灰款,每超过一天,支付甲方协议总价的5%的违约金
九、处理协议纠纷方式:如发生质量方面的纠纷由吉林省公路工程质量检查中心仲裁,如发生其他方面的纠纷,由甲方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协议签订: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双方盖章,代表人签字后,方可生效
甲方(需方):路桥工程有限企业甲方代表:乙方(供方):乙方开户行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