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年个人借款[保证担保]字第号保证担保协议甲方(担保人):身份证号:地址/住所:联络电话:乙方(债权人):身份证号:地址/住所:电话:根据(下称借款人)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年[个人借款]字第号的《借款协议》的约定,乙方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资金为(大写人民币)万元,期限为个月
现甲方自愿以借款人的担保人身份向乙方提供担保,并明确以乙方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到达如下协议:第一条定义与解释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则:1、《借款协议》中的定义与解释均合用于本协议
2、当援引本协议或《借款协议》时,应当包括经双方同意修改、补充、变更后的协议或条款
3、本协议项下的保证和担保行为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不因其他有关协议的无效而无效
4、本协议所称“债务‘系指根据《借款协议》的约定,借款人应向乙方偿还支付的所有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债务本金及利息(包括复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资金占用费、实现乙方债权及担保物权的一切费用
第二条保证责任为了保证借款人全面履行协议责任和义务,无论何种原因未按约履行,甲方均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三条保证期间一、保证形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另增长两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本协议所称主债务指乙方在前述《借款协议》中履行支付义务后,形成的对甲方追偿之债务
保证期间内,乙方依法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甲方在原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第四条保证担保范围本协议项下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保证担保协议》中约定的所有保证担保范围,以及《借款协议》中约定的借款人需履行的所有义务范围
乙方凡因向甲方行使追索权、实现担保权利而产生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担保范围之内,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的诉讼费用或仲裁费、财产或证据保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