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施意见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施意见根据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二十字方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订我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的指导思想是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总体要求,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本文来源自范文先生网本资料权属范文先生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范文先生网更多资料,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为重点,建立、健全、完善各项社会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向纵深推进,从而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居住及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全面进步,努力实现农村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通过不断发展,以逐步形成“新房屋、新设施、新环境、新农民、新风尚”五新为主要标志
农民人均纯收入3000元以上的村,要率先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2000—3000元的村,对照标准,缺啥补啥,争取早日实现;对于收入在2000元以下的村,要加大扶持、开发力度,力争涌现出一批新农村先进典型
争取到“十一五”末,全县20的村达到新农村标准,到20XX年,全县50的村达到新农村标准,到20XX年,80以上的村达到新农村标准
三、标准要求(新农村标准)(一)生产发展方面
农业生产发展,农村经济繁荣
1、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较快,有1个以上投资超过50万元的企业,人均产值5000元以上,经济效益好
2、农村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从事二、三产业人数占50以上
3、农业生产基本实现规模化、区域化种植,初步走上生态、持续发展轨道
旱涝保收田面积大,农业机械化耕作程度95以上;畜牧养殖业实现无害化生产
第1页共6页4、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递增率超过10,确保20XX年前达到或超过8000元以上
(二)生活宽裕方面
物质生活丰富,社会保障健全
1、群众生活主副食合理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