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服务外包协议甲方:乙方:深圳鼎成永胜投资有限企业合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服务外包项目范围和方式第三章协议期限第四章外包费支付原则和结算方式第五章权利和义务第六章违约责任第七章协议的变更和终止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惠、优势互补”的原则,____________________(如下简称甲方)与长沙江诚财务征询有限企业(如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财务服务外包事宜,共同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本协议对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及财务服务外包作有关约定,协议未确定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条财务服务外包外包定义:甲方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将财务核算工作交由具有该类业务服务经验、良好的业绩、完备的资质、以及高效的管理团体的乙方进行代理,规定乙方服务人员到甲方的工作场所,运用甲方的服务工具和设备,从事财务核算工作,乙方承诺在保证满足甲方规定的服务原则的前提下,于本框架协议合作期内,为甲方提供对应财务外包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财务服务外包费用
第三条乙方外包服务人员:是指乙方派出的符合本协议资格条件的、在甲方从事本协议规定的财务服务外包范围以内工作的人员
所有工作人员在劳感人事、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各方面均从属于乙方
乙方有义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维持其与外包服务人员合法的劳动协议关系,不得因与外包服务人员间就劳动法律关系或在其他方面的任何争议或瑕疵影响其履行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第四条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之间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正式信函以及结算,均使用并且只能使用本协议中甲、乙双方指定的地址和银行开户帐号
甲方乙方名称名称深圳鼎成永胜投资有限企业通讯地址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88号64栋1028邮编邮编电话电话86194448汇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第五条甲乙任一方的名称、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