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协议发包方:(如下简称甲方)承包方:(如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遵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贵州龙里三和建材有限企业杨梅树采石场碎石加工和石料转运工程承包事项及有关事宜进行协商,现到达如下协议条款: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贵州龙里三和建材有限企业杨梅树采石场碎石加工和石料转运工程
2、工程地点:龙里县水场乡杨梅树
二、工程承包方式及范围1、承包方式①碎石加工:负责碎石生产加工及设备维护保养、维修
②石料转运:乙方负责转运车辆、油料及工人
2、承包范围①碎石加工:乙方负责生产技术、人员调配、生产调配;自招生产工、机修工、电工;负责挖机工工作安排;负责生产指导
②石料转运:乙方负责提供转运车辆、油料、工人及转运车辆维修保养
③以上乙方负责内容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贰年,以《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之日起计算承包期限,承包期限满后,甲方如需继续将该工程对外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四、工程款结算乙方开始正常生产后次月5-10日,甲方结算支付乙方工程款,每月一结算
五、工程承包单价1、碎石加工:1
5元/m3(不含税)
2、石料转运:1
6元/m3(不含税)
3、在协议期内,如出现物价上涨、工人工资上涨的状况影响生产,双方可另行协商承包单价,签订补充协议
六、生产安全责任1、乙方在碎石生产加工、石料转运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行业岗位操作规定,精心组织生产,加强生产现场人员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
2、如生产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乙方除立即采用有效应急救援措施外,应及时将事故状况上报甲方及有关部门
3、乙方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切实履行碎石生产加工、石料转运工作,把好安全和技术关,一直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保证施工安全,杜绝事故发生,如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乙方承担所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