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运送协议协议受委托方上海中济物流有限企业(如下简称甲方)受委托方负责人吴海荣受委托方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澄江路1005号委托方上海攀成企业发展有限企业(如下简称乙方)委托方负责人徐瑛委托方地址肇嘉浜路288号鼎新大楼1405室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确立合作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所提供的货品产品资料所示的品名、货号及操作储存规定进行货品的装卸、储存及运送
第二条乙方将物品寄托与甲方营业澄江路1005号仓库堆藏及保管和运送,而甲方负保管该物品的义务
第三条甲方对于寄托物堆藏自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而保管之责,如就其所保管仓储物的灭失损毁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四条自乙方首批货品入至甲方仓库起的一种月内,出货时乙方会派专人到场协助甲方专人入库、理货、发货、盘点等有关事宜
待甲方对产品规格包装理解掌握后,甲方应自行承担理货、发货等有关事宜的责任
第五条货品入库时,乙方会派专人到场协助甲方将货品入库,由甲方签收单据
第六条每月月底,乙方会派专人到场协同甲方对货品盘点
第七条在报表完全对的状况下,当实物出现盘亏时,由甲方赔偿乙方实际损失
第八条乙方会以传真或邮件的形式,告知甲方发货,甲方应按照乙方规定,将货品准时运到指定的地点
第九条-1日期从9月26日至10月26日一种月内,乙方派专人到场协同发货,如发生货品发错,乙方承担所有运送费用
-210月26日后来,由甲方单独发货,如发生货品发错,甲方承担所有运送费用
第十条甲方应对运送的货品认真负责安全,对于运送过程中发生的遗失、短缺、损坏、人为的变质,由甲方按照货品的实际损失赔偿乙方
第十一条发货时间:上海地区当日传真或发邮件,当日或隔天发货
外地在3:00之前传真或发邮件,当日发货
在3:00之后传真或发邮件,隔天发货
第十二条集箱及运送费用表如下:集箱拆箱费20#200元4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