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承包协议甲方:福州金榕桥贸易有限企业乙方:翁怡利、陈忠友、吕洋、陈长青今由甲方委托乙方代管甲方仓库,乙方重要负责承包仓库管理、出入库、装卸发货、运送、移库、盘点、搬运、信息反馈、货品安全、消防安全、卫生安全等工作
经双方友好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乙方责任1、严格遵照先进先出原则进行办理出库发货2、保持所辖物资库存精确率及系统数据精确率;3、库存数量即将到达安全库存量时要及时预警,告知有关人员;4、区域划分、标示清晰,保持所辖物资码放整洁、无散乱混放现象5、将人为引起的库存产品损坏控制在0
1%以内6、保证仓库安全,对安全工作人员分工布署妥当,做好防火防盗7、保持所辖区域内环境卫生,好坏产品及废弃物按类别有序堆放8、每月末盘点清晰,无差错,制定盘存表,盈亏要有分析(见盘点制度)
9、服从上级安排、配合各部门及客户工作、做事态度端正、不拉帮结派
10、乙方应配合及管理金榕桥所属所有门店仓管工作
11、其他事宜详见企业规章制度、盘点制度及考核制度
第二条:双方责任1、乙方应提供至少每天8小时以上的工时上班制,不分节假日的全天候服务,随时满足甲方提货及仓管需求;并在每日24:00前保持手机通讯正常
2、在工作过程中,乙方人员应接受甲方有关人员的对的指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3、甲方人员不得以有效凭证以外的形式(如:口头告知或白条)让乙方发货,否则,乙方可拒绝发货,并应将上述情形及时向甲方告知;4、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包括储存货品的数量等信息,不得让无关人员查看库房,否则应赔偿由此给甲方导致的一切损失;5、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本着求同存异,友好协商的原则,有问题及时协商处理,不能将问题积累下来,从而影响双方的合作
第三条:承包劳动酬劳及违约规定:1、乙方承包人员分别为:仓储主管翁怡利月薪6500元/月、仓管员陈忠友4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