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厂房租赁协议甲方:(如下简称甲方)乙方:(如下简称乙方)为了充足发挥各自的优势,增长效益,根据《协议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充足协商,甲方将自己的场地租赁给乙方使用,为此,特签订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一、租赁期限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二、租赁费用及缴纳方式在本协议期内,乙方共向甲方缴纳租赁费万元,每年交甲方租金为元,详细方式为先支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详细日期为本协议生效月(每年前支付),以此类推。三、甲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在获得场地的使用权后,必须合法经营,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场地使用权和单方面终止协议。2、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保证场地、厂房等按本协议第一条规定面积及边界与当地单位和个人无争议的交付给乙方。3、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电源,并协助乙方向电力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其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要保证租赁场地道路的畅通。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遇国家建设需要,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均要服从国家建设需要,协议自然终止。属乙方投资的赔偿归乙方场地、厂房及附属物等赔偿归甲方。5、甲方享有对乙方在生产经营期间所涉的安全生产、职工人身安全保险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监督权。四、乙方的权利义务1、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准时交纳租金不得拖欠。2、租赁期间乙方生产用设备由乙方自备。3、租赁期间乙方应合法生产经营,不得有违反国家法律及政策的行为。4、租赁期间,乙方生产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均有乙方承担。5、乙方不得将租赁场地进行抵押或将租赁场地转租给他人,否则乙方承担违约责任。6、租赁期间,乙方应妥善使用甲方厂房及场地,不得私自变化厂房房屋及场地用途,如遇生产需要变化厂房构造时,乙方应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7、租赁期间,乙方承担生产、生活所用的水、电费(根据乙方水、电表实际用数按照水、电部门收费原则收取)。五、其他1、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私自解除协议,如若遇特殊状况需解除协议,应提前壹个月告知对方。2、乙方在生产经营时所需办理有关的证件等甲方可以协助,费用由乙方承担。3、本协议若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经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乙方: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