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承租居间协议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居间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居间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厂房租赁居间的有关事宜到达协议如下:第一条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为其居间寻找厂房,并协助促成其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协议:租赁物坐落于:;(期限、租金等均以租赁协议为准)第二条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协议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协议委托期限延长
第三条现场看房乙方应陪伴甲方到厂房现场看房
第四条甲方义务(一)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三)应对乙方提供的厂房资料保守秘密;(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日内与乙方简介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乙方义务(一)应竭力完毕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厂房,将处理状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厂房租赁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出租人的厂房租赁协议成立;(二)应积极协调甲方与出租方之间关系,为甲方提供的厂房资料,并且协调出租方尽量满足甲方的尤其条件规定;(三)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四)对甲方的经济状况、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五)收取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同步保证自己拥有有关经营资质;第六条委托事项的完毕“完毕委托事项”是指完毕本协议第一条所列所有委托事项
乙方为甲方提供信息、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后,甲方及其有关联的企业或个人与出租人签订书面租赁协议的,即视为委托事项完毕
第七条佣金(一)佣金佣金是指乙方完毕委托事项后应得的酬劳
乙方完毕委托事项的,甲方应按照其与出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