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水处理工程承包协议甲方:江苏华程工业集团乙方:苏州科大环境保护工程有限企业受江苏华程工业集团(甲方)委托,苏州科大环境保护工程有限企业(乙方)对该企业水量为500吨/天的碳钢管酸洗废水进行治理,实现酸洗废水回用;工程实行总承包制,由乙方进行设计、施工、非标制作、定型设备选型采购和安装
双方经充足协商到达如下协议条款:一、工程承包范围1
本工程的设计、土建施工(不包括地基的处理费用)、安装工作所有由乙方承担
本工程所需的非标、定型设备、电控、管阀等均由乙方制作、购置、安装
工程以水处理构筑物外一米为分界线,甲方负责将污水管道、回用水管道接至工程分界线,将自来水接至加药房和分析室,将电源接至配电房;乙方负责各构筑物之间及分界线以内管道安装
二、工程进度收到甲方预付款后,乙方按如下进度完毕各项工作:1
工程设计:甲方提供完整的地质勘探资料后5天完毕
土建施工:甲方具有必要的施工条件(水、电、路等接通至施工现场),乙方在完毕工程设计后60天完毕土建施工
工程安装:土建完毕后30天,乙方完毕工程安装
如遇天气等不可抗拒原因,工期顺延
三、工程总金额本工程总金额为:壹佰柒拾叁万玖仟陆佰圆整,即173
四、付款方式甲方按如下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1
协议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金额的20%(347920元)
土建进场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金额的15%(260940元)
土建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金额的20%(347920元)
竣工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金额的25%(434900元)
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支付总金额的10%(173960元)
竣工验收后一年内,付清工程总金额的10%(173960元)
协议中土建、设备等项目由乙方负责采购,甲方应接受有关单位(不超过4家)开出的发票,但上述土建、设备等项目的质量问题仍由乙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