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水处理工程承包协议甲方:江苏华程工业集团乙方:苏州科大环境保护工程有限企业受江苏华程工业集团(甲方)委托,苏州科大环境保护工程有限企业(乙方)对该企业水量为500吨/天的碳钢管酸洗废水进行治理,实现酸洗废水回用;工程实行总承包制,由乙方进行设计、施工、非标制作、定型设备选型采购和安装。双方经充足协商到达如下协议条款:一、工程承包范围1.本工程的设计、土建施工(不包括地基的处理费用)、安装工作所有由乙方承担。2.本工程所需的非标、定型设备、电控、管阀等均由乙方制作、购置、安装。3.工程以水处理构筑物外一米为分界线,甲方负责将污水管道、回用水管道接至工程分界线,将自来水接至加药房和分析室,将电源接至配电房;乙方负责各构筑物之间及分界线以内管道安装。二、工程进度收到甲方预付款后,乙方按如下进度完毕各项工作:1.工程设计:甲方提供完整的地质勘探资料后5天完毕。2.土建施工:甲方具有必要的施工条件(水、电、路等接通至施工现场),乙方在完毕工程设计后60天完毕土建施工。3.工程安装:土建完毕后30天,乙方完毕工程安装。如遇天气等不可抗拒原因,工期顺延。三、工程总金额本工程总金额为:壹佰柒拾叁万玖仟陆佰圆整,即173.96万元。四、付款方式甲方按如下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1.协议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金额的20%(347920元)。2.土建进场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金额的15%(260940元)。3.土建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金额的20%(347920元)。4.竣工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金额的25%(434900元)。5.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支付总金额的10%(173960元)。6.竣工验收后一年内,付清工程总金额的10%(173960元)。五、发票1.协议中土建、设备等项目由乙方负责采购,甲方应接受有关单位(不超过4家)开出的发票,但上述土建、设备等项目的质量问题仍由乙负责。2.工程总金额其他部分发票由乙方开出。六、甲方义务1.甲方为乙方现场施工人员提供工作便利,免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并协助安排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的食宿。2.乙方安装完毕,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验收申请汇报后,应在15日内进行竣工验收,若甲方不能按期验收,甲方支付对应工程进度款的时间不爱影响。七、乙方义务本工程保修期一年(自安装验收合格日起算),保修期外可提供现场维修,同步收取人工费、材料费等。八、保密条款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方案、文献、图纸、资料数据等,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献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如发生以上状况,甲方应付法律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十、以上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处理。甲方:江苏华程工业集团乙方:苏州科大环境保护工程有限企业代表签字: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