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协议协议编号:出租方:(如下简称甲方)住址: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络电话:承租方:(如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电话:,地址: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拥有合法出租权的房屋事宜到达如下协议:第1条租赁房屋基本状况租赁房屋位于房屋,建筑(使用)面积平方米,包括:第2条基本条件2
1甲方须保证该房屋切实拥有合法出租权,在协议履行期内不得私自解除协议,并保证出租房屋符合作为乙方物流收货及有关业务的使用需要
2在未获得乙方同意前,甲方不得将甲方产权的其他部分用作工业用途,及出租或发售给任何其他经营业态与乙方冲突的行业
3在协议履行期内,乙方承租房屋门头及外墙面延续甲方合法的使用权部分由乙方承租范围,供乙方装设招牌、标识、商号和指导系统等使用,但有关的审批登记和有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4甲方保证出租房屋在出租期间符合消防规定
5保障乙方人员、车辆24小时通行,和物流车辆、办公车辆的停放
第3条租期3
1租期为,从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结束
2续租:在本协议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后,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条件由双方另行通过友好协商决定
3协议终止日,乙方应将房屋清理洁净交还甲方,乙方可拆走房屋内所有乙方投入的设备、设施及其他可移动物品
第4条租金和支付方式租金为元/年,支付方式为:,甲方应出具收款发票,因收款产生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第5条其他费用5
1乙方租赁范围内的水、电、暖等能源实际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应承担租赁期内使用租赁标的物经营行为而发生的由政府职能或其他部门收取的有关费用
2缴费方式为:第6条房屋交付6
1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于年月日之前将房屋交付乙方,同步对房内财产进行移交登记;若因房屋交付前具有质量问题引起纠纷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2甲方交付的房屋及水、电、暖等设施具有可使用状态,且均已经安装分表,可以单独计量
第7条房屋改造和附属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