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有企业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xxxxx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公司董事会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运作程序,提高董事会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集团公司董事会对xxx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出资人”)负责,行使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出资人赋予的职权
第二章董事会的组成、下设机构第三条集团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置
第四条集团公司非职工董事由xxx市政府根据有关规定任命或更换
董事会可设职工董事,由集团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集团公司董事任期由出资人确定,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
第五条董事会对市政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
向政府报告工作,并执行市政府决定
决定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决定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评估、财务控制、内部审计、法律风险控制等,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依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制定集团基本管理制度
按规定程序聘任或者解聘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报告,检查总经理和其他经理人员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对总经理和其他经理人员的问责制
制定公司章程草案和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集团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出资人在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董事长的任免,由出资人签发任免决定书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1
负责召集并主持集团公司董事会会议
负责执行集团公司董事会的决议,检查董事会决议实施情况,并向出资人汇报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和投融资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