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救灾指挥团宣传组应急方针为加强我县抗震救灾应急宣传工作的管理,保证应急宣传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及地震谣传给社会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结合《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特制定本预案。一、总则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大力开展全民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地震应急能力,有效地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防震减灾事业与现代化进程同步发展。抗震救灾应急宣传工作由县委宣传部统一领导,县抗震救灾应急宣传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二、抗震救灾应急宣传工作机构的组成和职责(一)县抗震救灾应急宣传工作小组由县委宣传部、县抗震救灾办公室、广电局、新闻中心、气象局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县委宣传部负责同志任组长,县抗震救灾办公室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应急宣传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二)县抗震救灾应急宣传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1、在临震应急期间,组织和开展抗震救灾应急对策的强化宣传。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下迅速向社会公告震情及其发展趋势;公布灾情;组织开展救灾宣传。3、在发生重大地震谣传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制止和平息地震谣传,消除地震谣传给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三)县委宣传部负责抗震救灾应急宣传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并XX县区抗震救灾办公室对宣传口径统一把关。(四)县抗震救灾办公室负责提供震情及震后趋势信息,并负责提供震情及震后趋势文稿。第1页共4页(五)县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等新闻单位应明确专门记者,并认真做好抗震救灾应急宣传所需物资器材的储备工作,确保在任何状态下宣传渠道的畅通和宣传机器的正常运行。(六)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准确地按县委宣传部、县抗震救灾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将防震减灾有关法规,抗震救灾应急防御知识和当地政府的应急救灾对策,向社会公众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教育。三、抗震救灾应急宣传工作预案启动条件和宣传内容(一)抗震救灾应急宣传是带有动员性的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本预案在具有下列两条件之一启动即进入应急宣传期,在撤销地震预(警)报时即退出应急宣传期,转入正常宣传。1、省人民政府已发布关于我县地震短期预报和临震预报。2、已发生对我县社会产生影响的地震事件和重大地震谣传。(二)抗震救灾应急宣传应突出以下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2、省防震减灾条例3、地震预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98第255号)4、政府地震应急部署、紧急救援与防止次生灾害措施;地震防御应急避险与自救互救知识。四、抗震救灾应急宣传的原则和媒体抗震救灾应急宣传坚持以下原则:1、党委和政府领导的原则;2、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3、统一口径的原则;4、内紧外松的原则。宣传媒体。县广播电视台、政府网站及政府印发的有关通报。五、临震应急宣传工作措施(一)突出宣传重点。在接到省人民政府发布的破坏性地震短临预报或紧急情况下,市、县人民政府发布48小时以内的临震警报后,各宣传媒体要突出宣传抗震救灾应急宣传内容。第2页共4页(二)坚持内外有别,适时、适当、适量作好应急宣传。县抗震救灾应急宣传工作小组应根据震情发展趋势决定宣传报道的统一口径,迅速开展应急宣传工作,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准确报道防震抗震救灾活动;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居住环境,高效、积极、慎重地做好应急宣传工作。凡涉及震情和震情趋势的文稿,必须经县抗震救灾应急宣传工作小组负责人审阅后才可发布。(三)大力宣传地震科学知识,引导社会公众以正确的态度和信心,消除各种恐慌心理。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本预案迅速在当地开展应急宣传工作,稳定社会秩序,积极宣传人民政府实施防、抗、救活动的应急对策。六、抗震救灾应急宣传工作行动方案抗震救灾应急宣传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合作,积极协助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稳定民心,迅速恢复社会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一)根据震情、灾情决定救灾宣传报道的统一口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