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豆购销协议甲方(购方):乙方(销方):为了增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镇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甲、乙双方充足协商,特签订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1
乙方必须在4月此前(或5月上旬内),向甲方交售大豆1吨
甲方应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容许议价的,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议定),向乙方计付货款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告知对方,到达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1
大豆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国标执行;2
大豆的包装,由甲、乙双方协商包装措施第三条交货方式1
交货方式:车辆运送
第四条货款结算措施乙方交售的大豆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15天之内,通过银行转帐或银行承兑汇票向乙方支付货款
第五条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交货数量少于协议的规定而甲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货而甲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乙方并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1%~20%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甲方不再需要的,由乙方自行处理,并向甲方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1%~20%的违约金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甲方在协议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5%~25%的违约金
因此导致乙方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状况赔偿其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协议步,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容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状况部分或所有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假如由于不可抗力导致产品质量不符合协议规定的,不以违约论
对这些产品的处理措施,可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规定变更或解除协议步,应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