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长、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及安管办主任安全培训材料岗位职责一、校长1
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部署
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防范体系,落实责任制,依法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建立安全工作奖惩制度,把安全工作纳入各部门、个人履职考核,与评优推先和绩效考核挂钩,调动全体教职工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积极性
组织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究学校安全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
及时制止和处理教职工侵犯学生权益和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
加强与所属乡镇、街道、社区、派出所、消防、卫生、城管等部门的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
遇到突发事件立即组织安全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
学校安全职责所必需的其它行为
二、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1
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可代校长组织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整改意见,确保学校安全
根据上级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把学校安全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处室、部门和岗位,并负责检查、督导落实
指导学校安全专职干部和各部门负责人开展工作,定期不定期检查各处室、部门、岗位的安全防范和隐患排查工作,并建立相关台账,在相关记录表上签字
定期组织培训学校安全保卫干部和员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提高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杜绝因思想麻痹或工作失误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
加强师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