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开展污染源普查方案一、普查目的和意义污染源数据是重要的基础环境数据
开展污染源普查是为全面掌握和了解各类企事业单位与环境有关的基本信息,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制定经济社会政策提供依据
搞好全县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准确了解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有利于正确判断我县环境形势,科学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规划;有利于有效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切实改善环境质量;有利于提高环境监管和执法水平,保障县域环境安全;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普查时间、对象、范围、内容和污染物种类(一)普查时间
污染源普查总体时间为3年(20*年10月-20XX年12月),普查正式开始时点:20*年12月31日24时
(二)普查对象及范围
凡在我县所辖区域内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均属普查对象
流动污染源不作为此次普查对象
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含4个行业)外39个行业中的所有企业
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3大门类39个大类524个小类
工业源普查对象划分为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两部分,分别进行详细普查和简单调查
重点污染源范围
重点工业源主要分以下3类,对重点工业污染源需进行详细普查
(1)有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所有工业企业
(2)11个重污染行业所有工业企业(见附件2)
(3)16个重点行业中规模以上企业(除11个重污染行业第1页共8页外,污染物排放量占全县工业污染物排放量1%以上的行业,见附件2)
一般污染源是指工业源中除重点污染源以外的工业企业
这类企业数量多,且大部分规模小、污染源排放总量少、企业填报能力差
对这类污染源进行简单调查
主要普查第一产业中的农业、畜牧业和渔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