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租赁协议出租房(如下简称甲方)承租方(如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固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房屋的坐落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雁京家园住宅小区地下室
租赁期限第三条租赁期限1、该房屋租赁为4个月,自10月8号至2月8号,甲方收回场地,用于商场经营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本协议签订之后来10月8日缴纳5万元,12月8日缴纳5万元,到期退房后退还押金
第五条租赁房屋的改善或装修1、出租人只提供场地,承租人须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房屋进行改造或增设他物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妥导致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如变化房屋的内部构造、装修或设置对房屋构造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3、租赁期满,对租赁房屋的改善或装修自然保留,承租人不得拆除,也不得拆抵价款
4、房屋维修是由于承租人不合理使用引起的,修缮费用应由承担人承担
5、房屋维修,承租人应尽明示告义务,否则导致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6、房屋装修及开业前,须经有关布恩的审批后方可施工营业
如未经同意私自营业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人承担
第六条水、暖、电费的缴纳租赁期间,水、暖、电费由承租方成承担,费用按月支付、水、电费应挂表计量收取,水费按商业用水二次供水价格执行,电费按国家规定商业用电+每度耗损0
1元合计数收取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协议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1%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