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睢宁县水利局魏集水利站乙方:为了加强对河道的管理,保证度汛和浇灌安全,利于堤防绿化,使其发挥更大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江苏省实行〈河道管理条例〉措施》、的有关规定。甲方将古黄河道堤防承包给乙方使用管理,并签订本协议。一、甲方同意将古黄河叶场段上界叶场村张庄组,下界韩坝村交界,南堤长267米,宽50米:折合面积20亩的国有土地承包给乙方使用种植,使用年限自4月8日起至年4月8日止,计10年。乙方按每亩每年100元的价格一次性向甲方交清承包费0元。二、乙方在承包的土地上进行种植活动等行为要服从甲方的规划管理,甲方有权安排进行清淤、施工、建设等,对乙方承包的土地占用不作赔偿,种植果树导致的损失根据有关规定由双方协商处理。三、乙方对所承包的堤防内工程设施有管理和保护的责任及义务,乙方不得私自破堤取土,保证堤防完好。四、乙方承包甲方的河道用地通过甲方同意方可继承转让,乙方必须合法种植,承包期间出现的一切责任事故,及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如乙方种植树木,影响周围农作物,需赔偿或办砍伐证交育林基金等,由乙方自己承担。五、本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承担违约责任。六、本协议不因法人代表的更换而失效,未尽事宜由甲方解释。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睢宁县水利局魏集水利站法人代表:乙方:日期: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