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协议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正的基础上,经一致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签订本协议
一、房屋状况甲方出租的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北路(二段)78号院1—4号1—2层1,建筑面积为90
99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商业用房
二、租赁期限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的租赁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止
2、租赁期满后,甲方若继续出租此房,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
三、租金和支付方式1、甲乙双方约定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2、租金支付方式为六个月付,每次租金需到期前的一种月支付,每次租金支付的详细时间如下:3、租金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支付给甲方,甲方的收款账号为如下:四、定金和支付方式乙方在正式签约前向甲方交纳房屋定金壹万元,乙方注册成功后的第二天支付其他租金万元,该定金转为租金;假如乙方由于甲方房本的原因注册不了,则甲方当即退还乙方定金壹万元,并且解除此租赁协议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1、有权按本协议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保证房屋内外各类设施在乙方进场时能正常使用
如水表、电表正常,并且结清此前的水费和电费;水卡、电卡齐全;室内暖气管道正常,无跑冒滴漏现象,暖气片可以正常散热,室内温度不低于北京市的规定18℃+2℃3、甲方不承担乙方的经营风险及责任
4、甲方对产权的承诺:甲方保证该出租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与原房东没有租金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已经办妥
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所有责任,由此给乙方导致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5、在乙方有如下行为:私自将房屋整修整体转租、转让或转借;运用承租房进行违规及违章经营和非法活动;拖欠租金
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协议,收回房屋
6、在乙方办理工商、税务等手续时,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房屋和房主的有关证明文献
7、在乙方没有违反使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