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冰箱买卖协议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足友好协商,就有关_海尔电冰箱的买卖事宜,签订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订货总值为10万人民币元的电冰箱,其配置原则、单价、总价等如下:标的物名称:对开门649升节能增鲜冰箱型号:BCD-649WABV单价:10000元台数:10总价:100000元第二条定货、交货及验收1、定货日期为本协议签订之日
2、交货日期;
013、交货地点;4、付款方式;签订协议步,乙方向甲方交付:(1)定金0
00元;5、验收方式:甲、乙双方合验
甲方向乙方阐明商品的配置,查对商品品牌、型号和编号,开箱检查,对的调试,保证商品符合产品使用阐明明示的配置和产品的质量状况,经乙方确认,当面向乙方交验商品,并简介产品的使用、维护和保养措施以及三包方式,明示三包有效期,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产品(选配件)合格证和使用阐明
第三条质保规定2、冰箱整机三包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在3日内免费维护、修理,并保证修理后的商品能正常使用30天以上,重要部件三包有效期内出现故障,甲方负责在5日内免费修理或免费更换新的重要部件(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3、自售出之日起7天内,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性能故障时,乙方可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乙方规定退货时,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4、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性能故障时,乙方可选择换货或修理
乙方规定换货时,甲方负责5日内为乙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商品;
5、整机三包有效期内,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性能故障,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记录,甲方负责在5日内免费为乙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停产的,调换新的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
若甲方既无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