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第四单元+做知法守法用法的人(七下第四单元)VIP免费

第四单元+做知法守法用法的人(七下第四单元)_第1页
1/47
第四单元+做知法守法用法的人(七下第四单元)_第2页
2/47
第四单元+做知法守法用法的人(七下第四单元)_第3页
3/47
第一篇考点研究七年级(下册)第四单元做知法守法用法的人第七课感受法律的尊严考试说明要求1.知道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懂得法律通过规定权利与义务规范人们的行为,通过解决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维护人们的合法权利。2.了解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知道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自觉抵制不良诱惑,增强自我防范意识,预防违法犯罪。考情分析(近五年南宁市中考题)10年11年12年13年14年分值6分6分4分6分6分题型非选择题非选择题选择题(共两题)非选择题非选择题热点(文强案)(药家鑫案)行为判断食品安全《消费者权益法》(6分)2010年4月14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重庆市原司法局局长文强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文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0年5月21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文强上诉,维持一审判决。请运用所学知识简要谈谈文强案给我们什么警示?(6分)2010年10月20日,西安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驾车撞人后,又刺了伤者数刀致其死亡。2011年1月11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了公诉。2011年4月22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1年5月2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药家鑫案二审维持一审死刑判决。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11年6月7日,药家鑫被依法执行死刑。请运用所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案件中,药家鑫的行为侵犯了受害者的什么权利?(2分)(2)从药家鑫一案中,你得到哪些启示?(4分)1.2011年11月9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并下达死刑执行命令,对“级别最低、数额最大、手段最恶劣”的贪污案件的案犯罗亚平依法执行死刑。这一案例说明A.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B.法律只对违法分子具有约束力C.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强制性D.只有犯罪行为才承担法律责任2、张某因骑摩托车穿越隧道被交警依法进行了相应的处罚。这警示我们A.要树立法律意识,自觉依法自律B.骑车过隧道时要避开交警C.善于用法律保护自己,避免受罚D.遵守道德是人们行为的底线(6分)据《中国食品安全报》报道,海口市一火锅店老板姚某在销售的牛百叶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福尔马林。2013年2月,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姚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请结合材料,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回答:姚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违法行为?(1分)为什么?(5分)(6分)2014年3月15日起,我国开始施行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法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鲜活易腐等四类商品除外。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请结合材料,运用所学知识分析法律具有什么作用?(6分)知识点梳理1.规则:①重要性;②分类2.法律:①特征(三大基本特征);②作用;3.违法行为:①含义;②分类;4.犯罪行为:①含义;②基本特征(三个);③刑罚处罚类型(主刑、附加刑);④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的关系5.不良行为、违法行为与犯罪之间的关系;6.犯罪的危害;7.青少年如何加强自我防范,预防违法犯罪?(怎样做一个合格的现代公民?)8.(补充)请你就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提几条建议?内容一般违法行为犯罪社会危害一般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不大。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属于严重违法。易混辨析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关系(2014北海4涉及;2012北海10)触犯法律①民事违法行为违反了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②行政违法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触犯了刑律(刑法及有关犯罪的法律)。处罚方法①民事违法承担民事责任;②行政违法要受到行政制裁。犯罪要受到刑罚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联系一般违法与犯罪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二者有着密切联系:①二者都是违法行为,都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只不过程度不同而已;②二者都具有社会危害性,都在不同程度上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第四单元+做知法守法用法的人(七下第四单元)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