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买卖合同卖方(甲方):买房(乙方):1/4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都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置房产,到达如下协议:第一条乙方同意购置甲方所有的位于滨州市黄河五路315号中海南岸小区3-2-302的房屋,该房产的不动产权第00000391建筑面积为178
第二条1、甲方保证对该房产拥有发售之权利,并已经征得该房地产全体权利人同意签订本协议,若因甲方无权或越权处分等原因导致本协议未能履行的,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保证该房产并未被查封,未被抵押,无任何权属纠纷,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950000
00元整(大写:玖拾伍万元整)第四条乙方于1月_20_日已向甲方支付的定金人民币¥00
00元,在乙方支付首付款时抵冲首付款
第五条付款方式: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银行签字当日(年1月30日前)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300000
00元整(大写:叁拾万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650000
00元整(大写:陆拾伍万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局限性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过户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一次性方式付款,并约定在年月日支付房款(含定金)人民币¥元整(大写:)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元整(大写:)于房产交割当日付给甲方
第六条甲、乙双方办理房产过户等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用,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甲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在交易过程中如遇法律、政策调整导致的各方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税费变动)变化,协议各方面按照国家规定承担对应义务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