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聘任协议聘任方(如下简称“甲方”):(全本股东)受聘方(如下简称“乙方”):居民身份证号码:鉴于:甲方拟聘任乙方担任甲方的法定代表人:乙方决定接受甲方的聘任,出任甲措施定代表人。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第一条协议期限1本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聘任期为年。2、聘任协议期满前一种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任协议。3、本协议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任协议的,应在协议期满前一种月书面告知对方。第二条乙方酬劳乙方只负责公厂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自负盈亏,除乙方负责缴纳和公厂生产经营的有关各项税费和正常费用支出外,所得利润归乙方。第三条甲方权利和义务因企业股份实属甲方所有,在乙方被聘任为甲措施人代表期间,甲方享有企业股东的一切权利和义务,甲方只授权乙方只对公厂生产经营管理。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负责与工商、税务、国土、安监等部门进行沟通办理与公厂有关手续,处理公厂生产经营中碰到的某些困难,保证公厂的正常运行。2.乙方只负责公厂生产经营管理,并安规定交缴和公厂有关的税费及其他支出,并承担公厂生产的安全责任。3.乙方不承担公厂生产经营以外的企业债权债务。4.乙方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工作,但必须对企业负责在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越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定,维护企业的利益。5.乙方必须以企业最大利益为出发点行事,不得私自从事损害企业利益的活动。6.未经企业股东会同意授权,乙方不得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定任何协议进行交易,或者参与进行关联交易。7.公厂的所有资产属甲方所有,乙方对甲方财产无处分权,不得转让、出租、抵押等。8.乙方不得以甲方(企业名义)和企业资产进行借款、贷款、提供债务担保等。9.乙方不得从事其他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第五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的协商处理。第六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