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区房屋租赁协议出租房:(下称甲方)承租方:(下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协议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签订本协议:一、房屋位置,居住人数乙方承租甲方房屋南屋;常住人口为2人
二、费用及交纳方式:1.租金:每月房租费为六百元整,每次预付两月房租,初次付费以一种月房租费作为押金(即六百元整)
2.水、电费:水电费走表计算,水费按当地区有关原则计收,电费按电力部门商业用电原则计收,和房租一起交纳(即每两月计算一次)3.取暖费、有线电视费:按北京市有关收费原则计收,按甲方规定期间交纳
4.押金:乙方在入住前向甲方交纳押金600元
协议终止或到期,乙方提前一种月告知甲方,乙方在房屋及固定设施、家俱无任何人为损坏,不欠费用、适租的状态交还给甲方后,甲方可将押金退还乙方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终止协议,收回房屋:1
运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如:赌博,卖淫,吸毒等),损害公众利益的
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合计达五天的
不按协议的约定交款的
四、双方责任及违约惩罚:1
甲方和乙方共同保持清洁公共区域卫生,保持屋内卫生环境;2
甲、乙双方不得故意损坏公共家俱家电,谁损坏谁负责维修,或按原价赔偿;3
乙方房屋钥匙不得随意转交他人,一旦由此导致损失,赔偿所有损失;4
甲、乙双方注意用电、用燃气安全,如由此导致损失,由事发一方赔偿另一方所有损失;5
乙方预期交付各项费用,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支付违约金600元并解除协议;6
甲、乙双方不得储存任何易燃易爆等违禁品;7
乙方自行办理常住人口的一切合法居住手续,如因违规受到惩罚,后果自负;8
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原因使本协议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9
乙方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甲方有关公共生活区域管理的各项规定
五、甲、乙双方和平共处,有任何意见,除协议规定外问题交流处理,双方严格遵守协议规定,营造友好家庭
本协议签订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