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协议甲方(卖方):身份证号:乙方(买方):身份证号:电话:住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都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双方买卖房产事宜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本协议所涉房产位于市小区号楼单元室
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地下室平方米,(详细以甲方持有的《和平壹号商品房认购书》上登记信息为准)二、本房屋系甲方个人出资房产,现该房尚未交付且未签订正式《商品房购置协议》(尚不满足交付条件),甲方同意将该房屋转让给乙方
三、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元)
四、付款方式:以甲方欠乙方的货款(¥:)抵换为购房款
鉴于甲方因欠乙方,甲方同意将该款抵换为本协议购房款
五、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为乙方出具正式收据(购房款收据),并将收据及甲方持有的包括购房协议在内的本房屋所有合法手续原件交付乙方
六、甲方应于办理该房屋过户、协议更名等条件必备时三日之内配合乙方办理房屋变更事宜,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
七、本协议签订后,即视为甲方将本房屋项下所有的权益依法转让给乙方,并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以及该建筑物其他住户相似的居住权利
八、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对该协议标的房屋的所有、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所有产权以及有关房屋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甲方不得就该房屋再与他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否则构成违约
九、甲方应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不存在抵押、查封、租用以及共有等产权纠纷以及有关按揭、税项及租金等事项,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规定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被拆迁或被征用的,有关房屋赔偿权利理应归乙方享有,与甲方无关
十一、违约责任:1、甲方若不尽配合义务及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交房、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