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楼房买卖协议卖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买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有关事项,到达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状况乙方同意购置甲方合法拥有的房产(小区单元层),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详见房权证字第号)
第二条:付款方式1.双方议定上述房产发售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大写:万元整)
此房价款为甲方净价,房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缴纳,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2.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收到乙方定金10000元整(大写:壹万元整)
甲、乙双方进行房产评估并缴纳有关税费后,乙方交付甲方首付款(含定金)元整(大写:壹拾叁万元整),甲方需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和贷款手续
(以收据收条为准)3.余款人民币元整,由银行直接划拨给甲方
第三条:房屋过户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因甲、乙任何一方不配合所导致的损失,由责任方赔偿守约方
第四条:双方责任1.甲方保证发售房产符合国家房产上市的规定,并保证产权清晰,无抵押、查封和任何纠纷,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不含虚假内容,若有违反上述约定导致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在银行划拨余款后3日内将该房产交付乙方
楼房配套的储备室、室内既有家电(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空调、油烟机等)、家俱(沙发、茶几、床等)随房屋交接赠送给乙方
3.甲方要结清该房屋交接日期前的所有费用(物业管理、水电费等),交接后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贷款数额局限性时,应在办结银行按揭手续当日将差额用现金补齐,否则视为违约
第五条:协议变更1.在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变更,若需变更协议内容,应书面告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在规定期间内(书面告知发生三日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导致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