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协议出卖方(甲方):证件号码:出卖方(甲方):证件号码:买受方(乙方):证件号码:买受方(乙方):证件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都市房地产管理法》、《都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转让到达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房屋详细状况如下:(一)甲方依法获得的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土地证为:
(二)房屋坐落:;(三)房屋构造:;建筑面积:
(四)该房为甲方的(个人财产/共有财产),产权清晰、无抵押、典当、查封等限制转让的情形
(五)使用状况:
甲方保证,拥有上述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权属状况清晰、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屋权属状况充足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房屋转让价款:人民币合计(小写)元,人民币大写:
第三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于协议签订当日支付人民币元(大写:万元)给甲方,乙方收到(□申请产权登记回执/□变更后的产权证)时支付剩余房款人民币元(大写:整)
第四条房屋的交付甲方于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交付时,甲方须结清该房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物管等费用,甲方将该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为该房屋交付使用的标志
第五条权属登记(一)甲方负责提供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需的多种证件、材料,并承担逾期提供或材料缺、误,给乙方导致的损害赔偿责任;乙方应依约及时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延迟或不能办理,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二)本交易过程中,过户给乙方所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第六条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产支付使用之日起转移给乙方,房地产权利登记机构登记之日转移至乙方名下
第七条违约责任(一)不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向无过错方支付房屋总价款50%违约金
(二)一方因违约导致对方经济损失的,应承担损失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