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协议出卖人(甲方):买受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照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状况: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如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详细状况如下:(一)甲方依法获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二)房地产座落在市【区】
房屋类型:;构造;(三)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图(附件一);(五)随房屋同步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状况(附件二)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说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状况和有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详细状况充足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计元,(大写):元整
乙方采用如下第种付款方式:1
一次性付款;2
分期付款,乙方在年月日向甲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房屋总价款的%,在年月日向甲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房屋总价款的%,下剩款项在双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后付清
甲方指定账户为: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年月日前腾出该房屋并告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
乙方应在收到告知之日起的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状况进行查验
查验后以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甲方承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协议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的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办理对应手续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交易费、营业税等),由方承担
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但房地产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的除外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